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背景
1978年至今,中国正经历着历史上最为深刻的转型:完善市场经济,尽量减少政府对市场的干预。但这一转型还没有完成,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还在调整,政府还要更多地简政放权。中国还在经历着社会结构的转型,由传统的农业社会向现代的工业社会转变。2011年,中国的城市化率突破50%,这说明了中国农业大国的国情已经成为历史,封闭的社会向着开放的社会转变。但是,对市民社会的管理远远复杂于对农业社会的管理简单,城市化过程中不可避免地涌现出大量突出矛盾和问题。
在这些背景之下,我国在社会管理领域发生着深刻的变化:经济体制转型加快,单一的计划经济向多种所有制转化,意味着社会的资源在分散化;社会结构变动,从“两大阶级一大阶层”转变为“十大阶层”,多种利益主体出现,利益多元化趋向加重;社会管理领域出现一些突出问题,社会保障、教育、公共安全、食品安全、互联网管理问题等新问题的出现亟需我们创新社会管理。
社会管理四个基本要素
即社会管理的主体、手段、对象和目的,用一句话概括,即社会管理主要是党委、政府和各种社会组织为促进社会系统协调运转,以法律、行政、道德等手段,对社会成员的行为进行规范,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组织、协调、服务、监督和控制的过程,目的是满足广大成员的社会性需求,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实现社会的安定有序。
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要满足人的社会性需求。我们的发展战略为什么调整,是人的需求在调整。社会管理强调的是公共利益最大化,而为广大人民服务就是公共利益最大化的体现。
当前社会管理方面存在的一些误区
当前,在社会管理的主体认识上存在两个误区:有人认为社会管理即是维稳,是政法委、综治委、公检法的事情,与政府其他部门无关;还有人对于社会管理问题存在着重政府作用、轻社会组织社会协同作用的不足。在管理环节上,一些社会管理者往往重事后处理,轻源头治理,结果是为解决各种问题而疲于奔命。
在一些问题上,有的地方政府习惯于包揽一切,没有发挥基层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面对一些社会管理问题,更多的是采取行政强制命令、简单粗暴的方法,这就容易激发矛盾,导致社会管理的政治成本和经济成本上升。
归根结底,是当前社会管理实践中,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存在缺位与越位的现象,忽视群众的利益诉求而热衷于微观领域的经济活动。
社会管理创新的思路与对策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一直在调整三个方面的关系:政府、市场和社会。市场是第一部门,满足人的各种需求。但市场是逐利的,需要公平来解决广大弱势群体的基本的生存权,那就需要成立政府组织来维护社会公平,需要政府来建立基本的维护广大群众生存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制度。但政府不是万能的,需要社会为一些特殊群体、为社会成员的高层次需求提供服务。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中有四个方面的作用:服务社会、规范行为、表达诉求、有效监督。要充分认识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发挥社会组织社会管理的协同作用。
过去三十年,我们的工作重心是把微观的经济活动从政府那里剥离出来,调整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而今后三十年或五十年,我们要做的则是调整政府和社会的关系,不断把微观领域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事务交给社会。落到实处,改革就是要解决政府职能的越位、错位和缺位,解决一些机构的推诿扯皮、无作为、乱作为、限于部门利益的弊端,充分发挥社会的作用。社会管理新格局,应是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政府要负起责任,各种社会组织参与,发挥社会协同作用,激发群众的公共参与。
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是社会建设的一块重要内容,本质在于重构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从全能型政府转变为有限型政府、管制型政府转变为服务型政府。凡是市场能做的,政府就必须交给企业来做;凡是社会能做的,政府就必须交给社会组织去做。政府的职能在于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服务型政府建设,则要树立起一个新的理念,寓管理与服务之中,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实施管理。
从源头上做好社会管理是以人为本、服务为先,一方面以民生为先,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另一方面以服务为先,政府要转变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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